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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直纪发〔2013〕4号

发布时间:2013-11-07  来源:未知  点击量:8

关于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为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市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的监督力度。现就市直机关纪工委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按照职责,市直机关纪工委受理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和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等需要向纪检部门反映的问题。

二、受理举报方式

市直机关纪工委开通(0839)3611166信访举报专用电话。通信接访地址为广元市利州人民路北段7号,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邮编:628017。

三、工作要求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在单位网站、系统刊物、公告栏等显眼位置公布市直机关纪工委信访举报电话和通信接访地址。 

中共广元市直机关纪工委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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