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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支部工作法之三:“1331”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4-02-14  来源:未知  点击量:298

近年来,广元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党支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安工作大局,创新实践“1331”工作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党建、队伍、业务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连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集体,整体工作全面进入全省公安国保部门一流方阵,一些方面性工作全省领先。

一、确定一个目标,指引方向

目标是前进的方向和不竭的动力。根据新时期新阶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结合广元实际,党支部始终坚持市局党委“全省创一流,追赶中东部,群众更满意,亮点更突出”新时期奋斗目标不动摇,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团结带领全体民警奋勇争先,创先争优,全力促进队伍、业务建设全面发展。

二、落实“三先”保障,形成合力

(一)理论先学一步,做政策宣传的明白人。理论上的清醒有助于更好地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党支部坚持把党员优先学习的权利放在首位,让党员在学习上做到“六个优先”:即重要会议精神向党员优先传达、有关文件党员优先学习、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向党员优先通报、支队的愿景目标和发展规划让党员优先了解、支队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阶段工作重点向党员优先讲明,支部的各项工作安排让党员优先知道。为了把“六个优先”落到实处,党支部要求党员学习记要点、学后写体会,增强日常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通过党员将党的政策、理论宣讲到每一个民警,凝聚警心

(二)决策先想一步,做队伍发展的领路人。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党员的基本权利。鼓励和支持党员提意见、提建议,为队伍管理、和谐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党支部特别在引导党员怎么想上突出了三个环节:一是明确权利,确保党员参与决策有方向。党支部结合支队实际,明确了党员的4项权利,即:民意反映权、工作议事权、事务参与权和管理监督权,要求党员围绕群众意见、工作改进、事务决策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搜集情况,发现问题,使党员对支部的工作更加关心,对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楚,为参与决策做好了前期准备。二是规范程序,确保党员参与决策有成效。党支部在议事程序上坚持做到五步走,即“干部党员说明议题、无职党员广泛讨论、形成主流意见、班子梳理汇总、形成议事决议”同时,坚持明确议事主题,做到一事一议,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言,充分表达个人意愿和群众愿望,努力形成平等讨论、积极有效的议事局面。三是拓宽形式,确保党员参与决策有动力。党支部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议事会的基础上,拓展意见征集渠道,把问题摆出来供大家讨论,在全体党员中产生了强烈的辐射作用,形成了集体讨论热潮。在热烈的讨论气氛中,所有党员都以“查摆问题不留死角”的思想,真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中肯建议,为发展、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先干一步,做民警的带头人。旗帜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党支部建立了“支部向党员承诺、党员向民警承诺,民警监督党员、党员监督支部”的“顺向承诺逆向监督”机制,由支队全体民警进行监督测评,把党员的一言一行都纳入民警视线,让民警从党员身上看得出先进性,感受到先进性,为民警树立了行动的标杆。近年来,在抗击特大地震、冰雪灾害、抢险救援、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急、难、险、重任务和各项专项行动中,支队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3次、先进集体12次、先进基层党组织6次,民警个人荣获二等功2人次、三等功18人次、嘉奖23人次、省劳模1人次、先进个人36人次、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次、优秀共产党员10人次、优秀公务员18人次,各项工作健康蓬勃发展

三、配备“三件”器物,内添动力

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为了锻造支部坚强的堡垒,党支部特别配备了“三件”器物即:一面镜、一把尺、一杆。一面镜是“警容镜”。每逢党组织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率先对照“警容镜”,思目标找差距,思成绩找不足,激发全体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一把尺是把党建、队伍、业务工作发展作为检验党员宗旨观念的“标准尺”。量班子,看支委成员在队伍发展中是否敢为人先;量党员,看其是否在民警中发挥了先进性。一杆秤是以大家公认的模范党员为“公平秤”,时时刻刻称量自己,反省进步。“不磨嘴皮做示范,不打官腔带头干”,在党支部已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通过一照、一量、一称,不仅班子领导率先垂范,而且全体党员都自觉奉献,支队上下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的浓厚氛围。

四、出台一套办法,实干发展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了进一步提高班子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党支部专门研究出台了一套《民警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月考评与年考核相结合,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用量化的方式客观评价党员和民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并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和民警晋职、晋级以及表彰奖励直接挂钩,实行每月评星、年度评优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负责人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实现警营和谐、争创一流工作目标,在党建、队伍、业务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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