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认真落实“四张清单”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全市检察院机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始终做到“四个坚持”,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四张清单”,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坚持听民意,落实“征求民意清单 ”。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载体,2次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察民情、听民意,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廉洁大使提出的意见建议38条,形成群众对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意见清单”,涉及加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开展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食品药品检查监督、加大对检察干警8小时外监督管理、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加大检察工作职能职责宣传等方面。加强检察便民利民服务,作出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下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十项举措护民生”活动的通知》,提出检察为民十件实事。
坚持暖民心,落实“法治服务清单”。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防止幼儿坠井和“熊孩子”事件再次发生,组织机关干警走进利州区汉硕幼儿园,为小朋友讲授一堂以“认识窨井盖”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法治宣讲课。大力开展赴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指南》和反恐、反邪教宣传资料等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为解决因山区未成年人分布不均和普法人员不足带来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较为缺乏等问题,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市检察院指导苍溪县检察院建立“梨韵·青蓝”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基地,采用360度全景观展技术,图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融合方式,让每一位青少年足不出户都可以获得可视化线上法治学习。剑阁县检察院由“一把手”亲自带队对普安镇相关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旺苍县检察院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日”,在东河镇商业南街、木门镇街道以及茶园集中区域,开展“米仓山茶”产业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坚持排民忧,落实“呵护公益清单”。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维护社会公益工作。由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某建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向损害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亮剑”,促60余万生态修复资金当庭履行。推动环境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共同治理宁强县毛坝河镇生活垃圾污染下游河流问题,并通过召开评议听证会,进一步检验治理效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利州区检察院着眼群众所需、所盼、所患,着手公益诉讼职能发挥,大力整治违法占用公共用地私设停车泊位、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停车乱象,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数次召开专题会议助推检察建议落实。经整改,公共地下停车场使用率平均上升26%。为确保治理取得长效,督促利州区检察院持续发力,由检察长牵头负责,对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问题治理、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活动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各职能部门、实施单位加强配合协作,让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坚持解民困,落实“司法助困清单”。熊某兰因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无果,且被告因病死亡,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熊某兰一家系低保户,一家三口仅靠儿子打工挣钱,发生事故后欠下十几万元治疗费。昭化区检察院在了解当事人困难情况后,做出了对其一家三口进行司法救助的决定,案件当事人一家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青川县检察院打造“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并通过司法救助、心理救助、失管未成年人救助等途径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低谷,健康成长。朝天区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收集线索,集中力量整治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运用支持起诉的方式办理拖欠工资案件18件,为务工人员追回务工工资36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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