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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未知  点击量:123

一、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负责监督市直机关工委;完成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会)

领导市直机关所属基层工会组织。参与涉及市直机关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具有机关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检查监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市直机关职工思想动态,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反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机关内外联系和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公文处理、文件及材料审核、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文件收发、文印、印章管理和电子政务管理;会务、保密保卫、综治、来信来访、接待服务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财务、资产、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科

指导市直机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市直机关的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党员对党籍、党龄问题的申诉;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并反映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换届和直属总支(支部)的成立、改选;参与组织部门对市直机关党委书记人选的考察、考核工作,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办主任人选的考察、考核工作;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务干部、党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人选的推选、审查与报批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市委报告;督促指导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科

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及宣传教育等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和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指导、协调、配合做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统战群工科

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提出统战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有关统战工作政策、规定;依照授权加强对市直机关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了解和反映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督促市级部门单位落实驻村帮扶有关政策,审核工作队员并按规定报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单位做好老龄工作。


(五)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科)

负责纪检监察工委文件的拟制、收发、登记、管理、归档和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协助承办市直部门机关纪委的建立、改选和纪检干部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负责监督市直机关工委日常工作;受理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处理来信来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市直机关工委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案件审理科

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对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备案管理、开展质量评查;指导市直部门机关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共青团广元市机关工作委员会(团工委)

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提出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指导市直机关团组织抓好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审批和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团委(直属总支、支部)的建立、组成人员、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青年联合会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办公室

统一指导市级有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按期换届选举、做好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接转、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负责驻外流动党委班子审批、工作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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