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出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近日,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研制出台了《广元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该《制度》认真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别是落实关于基层党组织“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相关监督职责,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进行
《制度》明确了开展思想动态分析报告的对象范围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责任主体为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重点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信念宗旨及道德品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状态及行动表现、工作意见及建议、个人诉求、其他情况等6类14个方面的思想状况。明确了收集信息、系统分析、报告反馈、解决问题4个环节的方法程序,要求机关党支部每半年要全面研究分析1次,机关党委每年要全面研究分析1次。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每年要向市直机关工委书面报告2次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状况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强调了要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党内关怀制度,以强化制度保障。市直机关工委将该项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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