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工委 - 党建头条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12月19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座谈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等10余个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基层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并就当前学习贯彻情况交流发言。


image.png


会议认为,中央和省委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中办《意见》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细化了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划清了责任田,列出了明白账,锁紧了责任链。省委《意见》结合贯彻中央《意见》精神,在压紧压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机关工委和各级部门的具体责任,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建的五项重点任务。市直机关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张敏同志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一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保障各项决策部署在广元落地见效。二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把省委《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进行学习研讨,切实营造学《意见》、抓党建、助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三要把准重点抓好落实。要系统把握省委《意见》关于政治建设、理论武装、组织建设、纪律作风、统战和群团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创造性,全力推动两个《意见》落实见效。四要全面压实党建责任。要压紧压实“三级五岗”责任,准确把握机关党建的新形势新任务,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专门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职责清晰、衔接紧密的机关党建责任链条,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五要加强干部队伍保障。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力量,按比例扎实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六要切实提升服务质效。要把抓好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能搞成“两张皮”。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机关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设“四强”党支部等为抓手,不断提升我市机关党建水平。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19 http://www.gyjgdjw.gov.cn All Right Reserved.蜀ICP备18034027号-1

版权所有: 广元机关党建您是第7677563位访客今日访问3129次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