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召开2024年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该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对于全面提高新时代新征程机关党建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层层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核心要义和实践,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渎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好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守正创新、争先创优中不断激发机关党建工作强大活力,以实际行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推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工作,依规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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