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绐理“进机关”活动和创国卫工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与文明素质,市直机关工委于近期先后出台了系列举措,对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
一是制发分类标识贴。统一印制“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三类标识贴2200个下发至市直各单位,用于粘贴在办公室内或办公楼层的垃圾桶(箱)。
二是购置三色垃圾袋。基于目前各单位使用的垃圾袋大都是同一色系,为避免已分类的垃圾袋在收集和清运过程中又混淆在一起,市直工委在垃圾袋上做文章,按照垃圾分类三个类别,又统一购买了12000个三种不同颜色的垃圾袋,用颜色加以区分:绿色为“可回收物”、黄色为“不可回收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现已发放至各单位。
三是明确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市直机关工委8月1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广直委发〔2013〕38号),对机关办公地点的垃圾分类设施提出要求:原则上市直各单位机关办公室要配置“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圾”小垃圾桶2个,分别使用绿色和黄色垃圾袋;机关办公楼每个楼层公共区要设置“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收集大垃圾桶2个,分别使用绿色、黄色垃圾袋;每栋办公楼一楼进出口通道处配置“有害垃圾” 垃圾桶1个,并使用红色垃圾袋;各单位办公区域内设置机关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站(房)1个,将“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别处理。
四是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8月13日,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市直机关工委与市城管执法局举办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培训会”,组织市级部门、街道社区、物管公司等相关部门15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赵将总结了市直机关垃圾分类的工作的现状,对还存在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分类设施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安排布置了市直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