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文明广元城”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发挥市级部门先行先导作用,6月25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在市政府会议厅召开市级部门“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文明广元城”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直属和省管部门共计107个单位的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邹瑾、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赵将、市文明办副主任王英荣出席会议。
会上,市直工委常务副书记赵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对市级部门具体怎么抓文明创建活动讲了六点意见:一是要把此项活动纳入各单位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6月8日召开的全市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和《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认识到文明创建活动是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市级部门作为全市各行各业的领导机关和重要职能部门,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不仅对于我市“五创”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而且对于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在会后迅速行动,掀起机关文明创建活动的高潮。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落实专兼职人员,长期负责此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文明创建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垃圾分类处理、五联创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安排,通盘考虑。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市直工委和市文明办正在制定市级部门“文明劝导活动方案”,将遵循多点、一线、成片的原则,以利州东路平桥——利州广场段主干道为重点,因地制宜,辐射四周,采取固定劝导点与流动劝导相结合,以“十不”劝导和文明示范为重点内容,就近就便开展文明劝导,确保市区东坝、老城、南河、上西、下西、万源等片区内的市级部门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各单位要根据文明劝导安排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轮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做到长期开展,全天候劝导,每点保证2人值守。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市上动员会精神和创建意见以及即将下发的文明劝导方案,制定出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机关干部作为文明劝导员,首先自身要文明,要做到以身示范。因此,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三兴”、“五创”、“十大活动”内容,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带头示范,深刻反思目前单位、个人存在哪些陋习,怎么纠正陋习,怎么劝别人改掉陋习。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在单位、集中住宿地对“三兴”、“五创”、“十大活动”内容,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让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工作的内容、要求晓知于干部、晓知于市民,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在此氛围中,规范自身行为,改掉陋习,真正达到提高素质、提升城市品味的目的。六是强化督查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创建任务不落实、干部职工出现违反规定等行为,要及时上报总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进行问责或逗硬目标考核。
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邹瑾对参会的市级各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市级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好动员会。市委提出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5年底,利用两年多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文明广元城”文明创建活动,这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广元实际,着眼于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分四个阶段,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市级各部门要开好职工会,积极行动起来;机关干部要发挥先行先导作用,带头做到“十不”;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规范监管处罚行为,要广泛开展宣传。二是市级部门机关干部职工要尽快投入到文明创建的具体活动中。市级各部门机关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到“陋习大反思、文明创建大宣传”活动、市民陋习集中整治活动、文明细胞建设“进机关”活动和市级部门机关干部文明劝导等四项活动中。三是市级部门机关干部要争做文明创建的表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践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既是对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更高要求,更是对市级部门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验。机关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文明广元城”文明创建各项活动中去,努力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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