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能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按照节能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我办对各县区、市直部门报送的节能型单位创建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节能型单位创建名单(附后),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直部门要将节能型单位创建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开展检查和评估,督促创建单位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型单位考核评比标准》(川机管发〔2012〕133号)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今年的创建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届时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型单位考核评比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对评价得分85分(含)以上的公共机构授予节能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附件:广元市节能型单位创建名单
广元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广元市节能型单位创建名单
市政府办 市环保局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市水务局
市粮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残联 市广播电视台
苍溪县林业园林局 苍溪县中医院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职中
旺苍县环保局 广元工程技工学校
朝天区财政局 朝天区卫生局
青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利州区工农小学
昭化区王家镇小学
Copyright © 2019 http://www.gyjgdjw.gov.cn All Right Reserved.蜀ICP备18034027号-1
版权所有: 广元机关党建您是第13138615位访客今日访问2019次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98号